言情小說 > 春秋小領主 > 第六章 為了生活,努力發明(下)
    師偃聽了他的話,很好奇的看了一下趙武,見到趙武目光仍在專注著群山,他勉為其難的回答:“也好,我這就去找人……”

    趙武馬上又補充:“順便再找一些鐵匠來,我有用。”

    師偃立刻用勸告的身份說:“看來主上喜歡擺弄惡金——我趙氏雖然會制作‘惡金’,但世人常以為‘惡金不祥’,會給使用者帶來災禍,令諸卿大夫避之唯恐不及,所以,主上最好不要在公卿面前展示惡金,以免帶來不測的災禍。”

    春秋時代,人們把“鐵”叫做“惡金”。

    在這個時代,每個家族都有一項特長,趙氏宗族以養馬和鑄鐵手藝著稱,“中華第一鐵鼎”就由趙武的孫子趙鞅制備,可以想象,在這個時間段里,趙氏宗族已經積累了足夠的鑄鐵經驗,以至于數十年后他們能夠鑄造大型鐵件。

    不過由于春秋時代人們不喜歡鐵,把鐵稱之為“惡金”,所以趙氏宗族雖然擁有這時代較為先進的鑄鐵工藝,卻并沒有因此獲利。

    趙武不以為然,他漫不經心的回答:“終究要走到那一步的——你還沒有嘗過鐵鍋炒出來的飯,那才是正宗……”

    師偃有點不滿,但趙武已經翻身跳上馬,他騎在馬上,居高臨下的說:“也有變通的方法,比如說我們可以在鐵器上鎏上金銅,一方面防銹,另一方面……”

    猛然間,趙武想起師修給他解說各國形勢的時候,曾談到吳王,談到楚國正忙于跟吳國爭斗,他搔搔腦袋,回憶著說:“我聽說楚王有一個著名的鑄劍師,似乎叫做干將,他的妻子叫莫邪吧,聽說他的鑄劍手藝非常妙。”

    師偃不滿的回答:“楚國名劍師應該是歐冶子,聽說歐冶子有個小小徒弟,或許叫干將吧,不過,各國鑄劍匠師都是一國之寶,我想楚王寧肯殺了他的鑄劍匠師,也不會讓他為別國鑄劍。”

    趙武想到吳王,不是想到了鑄劍名師干將、莫邪,他想到的是那把吳王劍(或越王劍),現代出土的吳王劍防銹工藝做的非常完美,以至于它在兩千六百年后出土依然保持鋒利,連現代人都為之不可思議,而趙武恰好處身于這個時代……

    趙武想到吳王劍,是認為吳王劍的防銹技術不是突兀誕生的,在它出世前一定有技術積累,吳王壽夢既然已出現了,想必“吳王劍”鑄造技術已基本成型。但他不知道的是,歐冶子正是“龍泉寶劍”的創始人,他在楚國開創“龍泉”這個品牌已經百余年了。

    “哈,我就無法理解,干嘛我做什么事都要找個至大的理由——想制作一口鐵鍋,從而研究冶鐵技術,難道就不行?

    好吧……我聽幾位老師說:金(春秋時代銅就是金)礦歸國君,領地里一旦發現金礦就必須上交國君。但鐵礦不是,它是惡金,國君不要鐵礦。連那位曾經zhan有過趙地的什么……祈奚,也不要。我趙氏不是因此而留存下兩座鐵礦了嗎?

    所以,趙氏想要甲兵犀利,讓其他宗族不敢輕視,唯有從鐵礦下手,并借助鐵礦的 助鐵礦的便利……我要你們尋找吳國工匠,不要求你找到類似‘干將’的鑄劍匠師。能有干將十分之一技藝我也就滿足了。因為我要的只是他的防銹手段。

    我聽說有一種工藝叫做‘鎏金’,就是用丹砂加熱成水銀,再用水銀融化金(銅)涂抹到金屬上面,而后稍加烘烤,水銀揮發后便留下了一層金(銅)膜。我還聽說有一種‘金銀錯’制作工藝,嵌玉鑲金手法,等等……

    你剛才說‘惡金’不詳,那我們就把鐵劍外面鎏上一層金,只留下鋒刃部分保持原來的樣子,這樣一來,用金(銅)包裹的鐵劍,去除了‘惡金’災禍,還能依舊保持鐵器的鋒利,估計世人不再會以為這鐵器不詳……嗯,最好鎏一些吉祥圖像,比如麒麟、鳳凰、虎豹等等。如此一來,趙氏擅長的冶鐵技藝,就能為我們喚來無盡的財富,而且還不會因此觸怒國君——這理由夠正大吧?!”

    聽完這番話,師偃愣住了。

    久久,趙武看師偃再沒有任何表示,他擺一擺手告辭。在他走后,師偃納悶的對身邊的師修說:“我本以為他就是個吃貨,翻來覆去只惦記著如何花樣翻新地吃,沒有想到他的想法卻如此奇特!”

    師修輕輕搖搖頭:“我們現在插手制陶業,是因為陶業雖屬于范氏所擅長,但范氏與我們關系還算不錯,但甲兵是魏氏所擅長,魏氏與欒氏關系密切,我以為,我們還是不要深入的好。

    比如弓箭,我看過主上造的弓,良匠制作一張好弓要兩三年,主上只花了一天就完成了,那張弓威力不下于良弓,實在方便快捷。但因為韓氏擅長弓箭,我們放棄了批量制弓的計劃?為韓氏我們能放棄,為何不能為了魏氏再來一次——我趙氏剛剛興起,還是不要樹敵過多的好。”

    遠處,山那邊,趙武騎著馬緩緩走在山路上,他一邊走一邊悠然自得的甩著馬鞭,眼珠不停左右轉動,嘴里不停發問,以便讓別人不去注意自己的小動作:“僚清,你說這騎馬有什么不好,怎么衛士們都不愿意騎馬出游?”

    春秋時,人們大多數姓氏模糊。清是趙武的家仆,但趙武的“趙”指的是封地為趙,這是家族傳人的特權,所以清不可能掛上“趙”的姓氏稱之為“趙清”,除非趙武將領地贈送給對方……當然,趙武把領地送出去了,他自己就不能姓趙了。

    而按當時的習慣,奴仆應該以職業為姓。清在趙武身邊擔任的是持戈衛士的角色,所以稱之為“僚清”。連在趙武身邊擔任的是看門人的身份,所以稱之為“閽(音hun昏)連”。而趙武身邊跟隨的兩名童仆也有姓,他們稱之為“豎左、豎右”——“豎”就是童仆的意思。

    僚清揮了揮馬鞭,輕松的回答:“主上,這或許是一種心態問題,你想,王公貴族出游都做馬車,單騎而走的不是敗兵,就是行色匆匆的旅人。庶民無知,怎會喜歡這種狼狽的出行方式?”

    原來如此。

    在這個時代,做點小變革這么難嘛?我該怎么做,才能在不引人注目的情況下,讓自己生活舒服點?ps:求收藏,求推薦,各位讀者,拜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