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列克謝不知道。
朱慈烺實際上也不想跟羅剎國正面相抗——從他的布局就可以看出來,朱慈烺從來沒打算自己親自上場,讓大明朝的御前親軍,去跟羅剎國死磕。
一是用不著。
第二,朱慈烺也不想跟這個血挺厚的羅剎國死磕。
但是,誰讓朱慈烺知道,未來羅剎國的發展前景呢?
現在不拉上一幫人,按著他狠錘,將來可就威脅到大明朝了。
最重要的是,朱慈烺在后世的時候,沒少被黃鵝們惡心,實在是瞅他們這個羅剎國鵝爹不順眼,所以,逮到機會,自然要狠狠地錘了……
反正也不用花多少銀子,羅剎國跟周邊的關系本來就不太好。
樹敵忒多了。
只要說去錘羅剎國,壓根就不用怎么搖人。
無論是波立聯邦國,還是準噶爾汗國,又或者是奧斯曼帝國,克里米亞汗國,都會過來幫幫場子的……
不過,阿列克謝大帝明顯是不想這么挨錘了——他現在連進攻鰲拜的想法都沒有了。
因為,明擺著,波立聯邦國現在就比羅剎國強,如果再得了大明朝的支持,那羅剎國哪還有功夫,去收拾鰲拜,去搶哈薩克啊?
莫斯科說不定,都得再丟一回!
所以,在發表過豪言壯語,表態要與明朝血戰到底后。
阿列克謝一世,又話鋒一轉,說道。
“當然,戰爭都是不好的,朕與明朝之間,有些誤會,如果能夠解除誤會的話,我們雙方,還是可以當朋友的,朕是很樂意,與明朝當朋友的……”
“可是陛下,他們恐怕不太愿意跟我們當朋友……”
一旁的大臣回答。
“不一定,我們之間,還沒有使節來往過,沒有正式的溝通過,這世界上很多誤會,都是溝通不暢,才導致的,我們互許,可以與他們友好地溝通一下……”
政客的臉,可比川劇變臉要快的多了。
剛剛還嚷嚷著要跟大明朝拼了,血戰到底的阿列克謝一世,在經過理智分析后,他就覺得,跟大明朝為敵實在是太合不來了。
因為光是對付現在的敵人,就夠受的了。
如果再添一個大明朝,那可真有些難為人啊。
最重要的是,現如今,大明朝可以隨便的拿捏羅剎國,可羅剎國怎么拿捏大明朝?
他頂多就是,派兵到雅庫茨克附近,跟大明朝的歸義鎮節度使鰲拜,打個有來有往。
而且還不一定能打得過。
最重要的是,就是他把鰲拜給打死了,朱慈烺估摸著也不會生氣——興許還會高興呢。
既然這樣,干脆就甭打了。
阿列克謝對東方還是有點了解的。
這年頭隨著東西方交流愈發多,阿列克謝對東方也是有些了解,他甚至讀過好幾本中國書籍——譯文。
都是從法蘭西國淘換來的,被翻譯成了法語。
阿列克謝通過這些,知道大明朝皇帝,實際上是很好面子的,在他看來,如果能夠攜帶一些昂貴的禮物,再派出使者,到南京去跟朱慈烺好好商量商量。
說不定,就可以緩和一下關系。
即便是緩和不了,也可以讓這個使團,考察一下明朝的虛實。
反之,如果能成功了,以這么小的代價,就取得了如此大的成果,也是值得高興的嘛。
……
隆武五年了。
從出海到現在,鄭成功在海外,已經呆了有快兩年了。
兩年沒回過國,沒回過家,沒見到自己的父親鄭芝龍,沒見到自己的兒子,還有自己溫柔的妻子。
鄭成功實際上是非常的想家的。
但同時,他又回不了家。
甚至于,在結束了自己的對歐訪問后,他仍然沒辦法回家。
因為,他現在是在奧斯曼帝國。
而他們是直接地從波蘭,經黑海進入到的奧斯曼國。
他們所乘坐著的船只,得從西歐,繞過非洲大陸,才能到達奧斯曼帝國,過來接他們回家。
在這樣的情況下。
鄭成功在與奧斯曼帝國,簽訂好了條約后,就只能夠,在奧斯曼帝國逗留起來。
順道,考察一下此國的風土人情。
等候著繞過非洲,過來接他的船只,帶他回家歸家。
不過,一直留在奧斯曼帝國,還是很無聊的嘛,所以,鄭成功便打算走走轉轉,同時,考察一下奧斯曼帝國,又什么可供出口的東西。
這種事,他在歐洲一直在辦。
采購了大量的東西,裝滿了船。
而奧斯曼國這會,明顯沒啥值得出口的東西——真的沒什么。
因為奧斯曼帝國,屬于一個極端落后的國家。
雖然占據了曾經的羅馬故地,成為了綠羅馬。
但他們,卻是十分的落后的。
技術上也不怎么先進。
這會歐洲已經流行燧發槍,他們卻還在使用火繩槍。
至于農耕手段,治理手段,那就更差勁了,種地的手藝,在鄭成功這個外行看來,都不太靠譜,至于治理能力嘛?
嗯,能夠把人口整成負增長。
這能力還用說?
可以說,奧斯曼帝國,如果不進行宗教改革的話,就是一個垃圾。
歷史上,要不是凱末爾強力推行世俗化,估計“哈士奇”不見得比占領了阿富汗的“阿塔”強到哪去!
可以說,在鄭成功看來,奧斯曼帝國,唯一拿的出手的,便是軍事上面的成就。
而這玩意,可沒辦法當成商品出口。
所以,鄭成功是一直以為,奧斯曼帝國,是沒什么可供出口的商品的。
直到……
直到他在伊斯坦布爾,看到了奴隸市場!
“這,這都是奴隸?”
看著面前,被羅列在奴隸市場上,供底下的商人拍賣的白人奴隸,鄭成功是有些不可思議。
鄭成功對于奧斯曼帝國的奴隸貿易是不太清楚的,他只知道歐洲國家的奴隸貿易——對奧斯曼帝國了解太少嘛。
而歐洲的奴隸貿易,那賣的肯定就是黑奴了。
大明朝是不太用黑奴的,除了朱慈烺的宮里面,托荷蘭人買了一批閹割過的黑奴,用來干體力活外,或者是像老鄭這家伙的豪強大戶會養幾個黑人當珍稀寵物充門面外。
黑人在充當勞動力上面,是沒有任何價值的。
荷蘭人,英國人,曾經倒是運過黑奴,到大明朝販賣,可到了也沒賣上價——因為沒會買。
這主要是因為,性價比太低。
對,你沒聽錯,性價比太低!
先甭提黑奴被買回去能不能干活了?
就說,一個黑奴賣那么貴,一兩百兩銀子一個,誰舍得買啊?
好吧,黑奴是很貴的,不要以為黑奴很便宜啊。
黑奴可不是一般人能買的起,能消費的起的,也就是美洲大陸那邊的地廣人稀,勞動力著實稀缺,種植園主又處于暴利,所以,才購買黑奴當勞動力。
實際上,一個黑奴的價格,是很昂貴的。
當下時代,一個黑奴運到美洲的成本價格,大概是十二英磅左右,而賣價當然不會賣本成了,幾乎是對半賺,所以,一個黑奴的價格,大概也就是二十英磅,到四五十英磅左右!
一英磅相當于七點七克黃金。
二十英磅就是五兩黃金了。
明代由于大量白銀涌入,黃金況白銀大概是一兩兌十幾兩。
而將黑奴運到大明朝這邊的成本,是比運到美洲的成本要高的——畢竟距離更遙遠了。
所以,大明朝這,一個黑奴,怎么著也得一百兩銀子。
這么貴,買過來作工,誰特么舍得了?
實際上,歷史上,大規模使用黑奴的,也只有新大陸了!
在舊大陸,無論是亞歐,是沒有人會使用黑奴的,因為歐洲人也覺得貴——真的貴,幾十英磅一個黑奴,一個工人一年的年薪才多少了?
買一個黑奴的銀子,至少能雇一個工人干四五年。
而且,黑奴還得好吃好喝的待著——花這么多銀子,買過來的奴隸,那就好比農民家里養著的大牲口,可不得好好的供著,萬一病死了,餓死了,那可是大大的損失啊。
哪像工人?
用死了一批,再雇一批就成了。
也就是新大陸這種,對勞動力需求非常大,而勞動力又嚴重不足的地方,會有黑奴們發揮的舞臺。
在大明朝那,是不可能有人買黑奴的——一億多人口,勞動力又不缺,還有價格那么賤的安南勞務派遣工可以用。
誰特么用黑奴啊?
又懶又饞,吃的還多——歷史上美洲黑奴的生活水平,可比華夏這邊的地主都要好呢。
也就是美洲能用的起這樣的奴隸了。
所以,鄭成功也知道,往大明朝引進黑奴,那是不可能的——賣不出去。
但是,當在奧斯曼國伊斯坦布爾的奴隸市場,看到了被發賣的白奴后,鄭成功就瞬間,把握到了商機——白奴還是很有市場的,尤其是白女奴。
此時,聽到了鄭成功的疑惑,旁邊奧斯曼國派過來的接待人員,還有翻譯,則朝他解釋道。
“對,這些就是奴隸,怎么,您要買上幾個嗎?”
“買,當然要買……”
鄭成功毫不猶豫的說道。
后世人只知道黑奴貿易,但絕大多數人,都不知道,實際上,在興起于十六七世紀的黑奴貿易之前,世界上,還有一種,歷史悠久的奴隸貿易。
那就是,白奴貿易!
可惜,后世黑命貴嘛,黑奴貿易為人所熟知,白奴貿易,就沒多少人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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