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說 > 官仙 > 2066章唇槍舌劍
    一開始,劉拴魁對陳太忠話里說的“烈士陵園”并沒有在意,小陳不知道那條路叫什么路嘛,別說他一個外地人,就是劉廳長這個在松峰生活了三十多年的人,也僅僅知道這條路以前叫解放二路,現在是不是改名了都不知道。

    但是聽自己的朋友提起公墓的事兒,他猛然間就反應過來了——我艸,這烈士陵園可不就是歸民政口管的嗎?

    很早以前,松峰這個烈士陵園是省民政廳代管的,當松峰升為副省級城市之后,管理權就還給松峰民政局了。

    至于最近這烈士陵園附近開發為歌城了,這個情況劉拴魁也是大致知道的,按說烈士陵園是建在遠離市區的城郊,然而,松峰升級為副省之后,城市化的進程大大加快了,城區范圍就推進到這一線了。

    劉廳長還記得,自己聽人說起這個消息之后,很隨意地哼了一聲,心里也隱隱覺得不合適,不過后來一想,這歌城可不也就得建在城鄉結合部?反正旁邊就是城中村,正好方便小姐們起居了。

    總之,他現在總算是反應過來,陳太忠為什么給他打電話了,按說這跟省民政廳是沒啥關系的,但是不管怎么說——這民政廳和民政局,多少還有點上下級關系不是?

    人家陳主任肯打電話過來,意思就是說,我要在這兒折騰了,劉廳長您要是不管,那倒無所謂,但是好歹我是把風兒吹給你了,到時候牽連到你,那就不是我的問題了。

    劉拴魁的侄兒劉園林就跟著陳太忠干呢,所以劉廳長太清楚這陳主任是個什么樣的人了,特別能打不說,而且人家都吃得住國外的黑社會——就幾個開歌廳的小混混,幾個盤剝小姐的雞頭,哪里弄得住小陳?

    話說回來,弄不住陳太忠還是好的,小陳要真的在烈士陵園那兒出了事兒,蒙老板哪里肯答應?說不得他跳起來,跟自己朋友打個招呼就往外跑,心里卻是哀嘆……倒霉啊,我這是躺著也能中槍。

    再說荷塘閱色這邊,陳太忠將人放倒了一地,其他小老板兔死狐悲,不敢進門卻也不肯離開,就堵著門不讓他走,當然,他若是再對無辜外人動手的話——那輛帕薩特的牌子,大家可都是記住了,不信查不出你的根底來!

    警察很快就到了,南山分局刑警隊的,七八個便衣嘩地就把門圍上了,“讓一讓,讓一讓,我們是警察。”

    于是,人群就讓出一條縫來,帶頭的警察走進來,一眼看到粗壯漢子在地上躺著,就奔過去相扶,“小勇,怎么回事?”

    “他唱歌不給錢,還打人,砸場子的,”那小勇連番被陳太忠踢倒,也不敢再爬起來了,捂著心里在那邊哎呦哎呦地叫著,手顫顫巍巍地指向陳太忠。

    一邊也有人指認,于是又有一個小個警察走上前,上下打量高大的年輕人兩眼,面無表情地發問了,“這些都是你打的?”

    “嗯,”陳太忠愛理不理地點點頭,這時候,他若是聲稱凱瑟琳和伊麗莎白是外國投資 國投資商的話,任是誰都要掂量一下,不過,他不是想把事情搞大嗎?所以就是這種表情。

    “那跟我們回分局吧,聯系一下技術科,來……”小個子哼一聲,還沒說完,陳太忠抬手就將他撥開,一指正要撿匕首的一個警察,“小子……你抓證物沒帶手套,后果自負啊。”

    小個子被他這么一撥,只覺一股大力傳來,身子不由自主地跌開,臉一沉正要發火,猛地聽他這么說,愕然回望一眼。

    就這么一個停頓,他反應過來了,這年輕人敢這么做,絕對是有背景的,說不得咳嗽一聲,“那誰,你等一下,等技術科的來。”

    歌廳這些地方,從來都是是非之地,來的這七八個人,只有兩個是正式警察,其他都是聯防隊員,一個在那里扶勇哥,一個就是這小個子了。

    不過話說回來,是非之地并不代表沒有大人物出現,大家也都明白這個道理,真要遇到那惹不起的主兒,被扒了警服都是輕的。

    扶人的那位跟勇哥交好,就想找碴,可這個小個子看出來了,來人不含糊,心說我平常雖然收過你一點好處,但是你得先讓我搞明白是惹了誰——那點東西,真的不值得我為之付出太多。

    反正眼前這年輕人讓他感覺挺古怪,于是上下打量對方兩眼,“你是干什么的,姓名?”

    “你是誰?警官證,”陳太忠待理不理地手一伸,不答反問,這也都是應有的程序了,事實上,他一見這小個子不肯上當,吩咐那警察別動匕首,就知道這次自己是遇上老手了,自己想把事情搞大,估計也有難度了,所以就這么發問了。

    “忘帶了,”小個子淡淡地回答,心里暗生警惕,他確實是沒帶——這年頭就是這樣,雖然有些事情大家都明白,但是該注意的東西還是要注意,來這種地方出活兒,他不可能穿警服也不可能帶證件。

    “哦,那我要是揍你,不算襲警,是吧?”陳太忠微微一笑,饒有興致地上下打量對方兩眼。

    “艸,你小子怎么說話呢?”后面就有那護主心切的聯防隊員一躥一躥的,小個子一抬手就攔住了大家,側頭看一眼一邊的女司機,“你是誰?叫什么名字?”

    他已經聽出來了,面前這年輕人不是愣頭青就是有背景,沒摸清底細之前,他不著急動粗,真要是裝逼一點背景沒有的那種主兒,弄回分局去,關上門慢慢地收拾——那些證物上也不是不能動手腳的。

    正經是眼下不合適偏袒太過,那樣就未免貽人口實,也有點破壞警察形象了,而且說句實話,照眼下這形勢看,己方雖然有七八個人,不動槍的話,都未必能讓對方吃眼前虧,又何必急在一時呢?

    事實上,小個子最希望的,是這邊也有點背景,他在中間協調一下,也不可能白協調吧?正是所謂的“大檐帽兩頭翹,吃了原告吃被告”的意思,這樣才能實現利潤最大化,至于那勇哥可能會說他吃了往曰供奉不辦事——切,你不看看人家什么來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