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說 > 靈泉修仙:農家崽帶著全家養妖怪 > 第78章 收拾東西上路
  馬老太擠出一抹溫和笑容,跟什么事都沒發生似的進屋“初一啊,你倆聊什么呢?飯菜都好了,要不吃完再聊?”

  林初一看向兩個小的,“你倆怎么回來了?”

  林家寶從地上爬起來,撣了撣身上的灰,“我們私塾放假了。”

  “對啊,明天就不用去了。”林少澤咧了咧嘴。

  瞅著兩人臉上那心虛的模樣,林初一怎么覺得就這么不信呢?

  但是她也沒時間多問,站起身來,鄭重道。

  “娘,奶,飯就不吃了。我得離開幾天,去救人。”

  方嵐心中一緊,該來的還是來了。

  “一定要去嗎?”

  馬老太下意識往前兩步,有些急了,“去哪啊?那不行,你都沒離過家。還得去幾天,有沒有危險啊?”

  “奶,事情該聽的你們應該都聽到了。修行之人,這件事我要是不知道就算了,既然知道了就一定得走一趟。”林初一也是有把握才會應下來。

  況且以后要找靈泉玉,她可能會一走就是很長時間,提前讓家里人適應適應也好。

  “我,我也是修行之人,帶上我。”林家寶立馬舉手,以后不用上私塾了,跟著姐才是正道。

  “我比家寶厲害,我去!”林少澤不干了,舉著手,小臉都激動紅了。

  馬老太一腔擔心瞬間被沖散,一人給了一巴掌,“去什么去,都老實的給我在家待著。”

  林初一卻是轉頭安慰起了方嵐,“娘,你放心,我是有把握才會去。

  事情已經出了,如果放任不管。那村子里的東西真要是出來了,總有一天會禍害到我們這里。

  到那時再想除掉它,就不容易了。”

  主要是她也想出去走走,了解一下這個叫做東臨國的未知王朝。她以后不可能一直窩在這個小小的村子。

  “娘,你們放心,三天后我一定會回來。”

  方嵐袖中的手捏緊了,心中游移不定,她是極不想讓林初一離開的。

  可她的眼界要比馬老太高,她知道。林初一走的路,不可能一直平坦。

  最終,方嵐嘆了口氣,“好,娘讓你去。說好了三日,要是三天后你沒有回來,娘就帶著你弟弟去找你。”

  林初一心中一動,知道方嵐這是在用另一種方式讓她保護好自己。

  “好。”她應下了。

  親娘都松口了,當奶奶的就沒有硬阻撓的理由。

  老太太嘟囔了一下,“這咋的有事想不管還不成了?果然魚跟熊掌不能兼得。”

  林初一扶額,拍了林家寶一巴掌,“以后別亂教奶四個字的詞。”

  “哦。”不能跟著去,林家寶有點蔫蔫的。

  “飯都好了,吃完再去吧。”方嵐摸了摸林初一的頭。

  “對對對!吃飯,吃完飯再去。咱們路上快點,不差這一口。”周易心中吶喊,能不能先讓他吃口熱乎的。

  話是這么說,馬老太和方嵐沒有去廚房,而是去屋里給林初一收拾東西去了。

  “衣服帶一套吧,萬一路上衣服破了就換套新的。”那日在山里找到林初一的場景給方嵐的印象太過深刻,衣服都快成布條了。

  “糕點也多裝點,萬一路上買不到吃的,就先拿出來墊墊肚子。”前幾日林永新從鎮上帶回來的各種點心還剩下一大包,馬老太都給塞包袱里了。

  “水袋也帶一個吧。”老太太又覺得,吃的都買不到,熱水肯定也沒處喝。

  想了想,她又顛顛地去了趟里屋。

  做賊似的從柜子里抽出一張一百兩的銀票,和一個十兩的銀錠子,塞進了方嵐準備的衣服里。

  吃的都是預備的,萬一能買到呢?別關鍵時候沒銀子。

  眼看方嵐要將一雙新鞋往包袱里塞,林初一無奈阻止道。

  “娘,我就去三天,一定能回來。你給我帶鞋做什么?還有吃的喝的,沒必要,背著不夠費勁的。”

  周易身無分文從鬼谷門一路到這里都沒被餓死,她又怎么會餓著。

  再說,她都筑基期了。身上還有丹藥,一兩天不吃也沒什么。

  馬老太不高興了,“怎么沒必要啊,有必要,都是趕路必須要帶的。”

  林少澤在一旁冷不丁地道,“姐,兩百多斤的石頭你都能扛起來,那包裹也就幾斤重。”

  林初一斜了他一眼,親弟弟,不能揍。

  馬老太一尋思,是這個理啊。那石頭都能說扛回來就扛回來,拎個包裹還不得跟拎小雞似的?

  “初一啊,聽周小子的意思。那村子荒郊野嶺的,偏的很。要不,奶再給你帶點米,帶個鍋?”

  這個建議顯然深得方嵐的心,“我看行。第一次出遠門,該帶的都帶上吧。”

  “正好劉二柱子還沒走,那么遠的路,讓他拉你們一程。”馬老太越想越覺得可行。

  林初一滿頭黑線……

  “奶,我是去救人,又不是游覽風光。我帶鍋去干嘛?還坐牛車,我給牛扛走得了。”

  “你這孩子,說啥呢,你扛牛做嘛?”這么說著,馬老太將包袱系上,到底是打消了帶鍋的念頭。

  見收拾的差不多了,林少澤牽著林初一的手去吃飯。

  “姐,那么遠的路,不坐牛車你坐什么?你能騎馬?”

  林初一悠聲道,“能啊,怎么不能。”

  就牛車的速度,坐著去割丁閆的墳頭草嗎?

  飯菜上桌,周易的筷子都快舞出花了。

  沒法不快,從方才起。周易就覺得周圍那幾雙眼睛瞅他時涼嗖嗖的,完全沒了第一次來時的熱絡。

  趕早不趕晚,林初一吃飯的速度也很快。

  一頓飯匆匆吃完,在方嵐和馬老太揪心的目光中,林初一和周易坐上了劉二柱的牛車。

  林初一跟方嵐要了將軍府的玉佩,要趕路得有馬。

  哪里有好馬?當然是衙門。

  知道是去救人,一路上劉二柱將牛車趕的飛快,愣是跑出了馬車的風采。

  等到了地方,牛都跑懵了。

  下了牛車,林初一領著周易直接去了衙門。

  踮起腳將鼓棒拿了下來,遞給周易,“敲。”

  周易一臉不確定,“真敲啊?”

  林初一點頭,“敲,快點。”

  得了肯定,周易也不含糊。舉起鼓棒,雙臂用力,“咚~咚咚~”

  申冤鼓一響,衙門里頓時響起了整齊的腳步聲。

  “咚咚~咚咚咚咚……”

  “威武~”

  “咚咚咚咚……咚咚~”

  “威武~”

  林初一拽了拽周易,人都出來了還敲個毛線。

  哪知這貨竟然敲歡了,申冤鼓都讓他敲出了節奏感。

  沒聽過,但能確定是首歌。

  “行了。”又使勁扒拉了一下人,林初一先一步進了縣衙。

  見人走了,周易趕忙扔了鼓棒跟了上去。

  “哎,我敲的怎么樣?”

  林初一點頭,“敲的很好,下次別敲了。”

  “堂下何人,為何擊鼓?”

  吳縣令帶著師爺火急火燎的從后院趕過來,一見堂下竟然站著倆半大孩子,頓覺意外。

  林初一腦袋上頂著方嵐給扎的兩個小揪揪,身上背著馬老太用紅色的碎花布料扎起來的包袱。

  再配上馬老太給做的一身翠綠的碎花棉襖,一身裝扮分外的扎眼。

  周易一副吊兒郎當的樣子,不知道林初一要干嘛,插著腰等著她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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