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說 > 請個律師打官司 > 第一百四十章李老四盜竊案再審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九時。濱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在第二十八法庭開庭審理李老四盜竊申訴案。

  省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呂潔與另外兩名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本案,呂潔擔任審判長。

  女庭長呂潔敲響了法槌,宣布開庭:“請申訴人陳述申訴意見。”

  阿蠻正襟危坐,掃了一眼申訴狀,簡要總結了一下要點:“原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僅以盜竊現場留有申訴人李老四腳印,牛舍大門鎖上留有申訴人指紋以及第二現場留在申訴人身邊的一張新鮮的牛皮等證據定案,不足以排除合理懷疑。請求再審法院撤銷一二審判決,改判申訴人李老四無罪。”

  省檢察院指派檢察員萬子湘出庭支持公訴。三十多歲的女檢察員萬子湘陳述了自己的公訴意見:“限于當時的偵查技術條件,證據的收集工作已經做得很不錯了。作為一個牛舍的監管人員,身上持有大門的鑰匙。而且根據當時的現場勘查情況來看,大門鎖是被正常打開的,鎖上留有申訴人的指紋,第一現場留有申訴人的足痕,鞋印數枚。同志們,這除了申訴人還能是誰開的鎖呢?另外在第二現場,我們姑且稱之為殺牛現場,在申訴人身邊發現了死牛之皮,這個證據足以排除他人殺牛的嫌疑!申訴人李老四將牛盜走,到西老山上宰殺,將牛肉非法處理掉后,因為酒喝高了,牛皮尚未來得急處理,就被護林員周旺旺發現,這就是辦案的基本事實。這個事實很清楚,怎么能說事實不清呢?”

  “據申訴人供述,他到西老山并不是為了殺牛,他是去追盜牛之人的!”阿蠻舉手反對。

  “我要是真正的偷牛,為什么不把牛皮和牛肉一起處理掉,留下一張牛皮,方便公安破案嗎?公訴人說我喝多了,我如果喝多了,那牛肉也處理不了啊。”李老四也急道。

  “但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證據證明申訴人李老四看到的那兩個黑影是盜牛人和所盜之牛。而且不排除李老四為了轉移偵查視線而撒謊。李老四供述在西老山上看到了鬼神,這樣的彌天大謊他都說的出口,編造一個一牛一人的黑影,這就不叫個事了。喝酒到醉酒反應有個過程嘛,等到你想處理牛皮的時候,你已經進入了醉酒狀態。這難道不是正常現象嗎?”公訴人萬子湘接過阿蠻和李老四的話茬反駁道。

  “我方申請證人張大勇出庭作證。”阿蠻舉手示意。

  “本庭予以準許,傳證人張大勇!”呂潔審判長指令道。

  兩名法警將張大勇帶到了證人席上,審判長待書記員核實完證人身份后,指揮道:“請證人如實陳述證詞!”

  張大勇神情有些緊張:“當時,我和我對象王愛紅談戀愛,一直住在第六生產隊的牛舍里。牛舍的四周建有院墻,留有南門。院內東側建有兩個管理房,一間盛放草料工具等,另一間是留給值班看牛人員住的。我和我弟弟張小勇是住在兩間新建的牛舍里。李老四出事的那個晚上,我和王愛紅就住在牛舍里。我和王愛紅正在牛舍里睡覺,突然聽見大門外有響動。我們出來一看,就看見大門洞開,一個女鬼披頭散發地闖進院內。只見那女鬼瞪著兩只小燈泡似的綠眼睛,拖著一條長長的紅舌頭。口中還發出一陣陣的伊里哇啦的怪叫。當時我們就被嚇壞了。我們就不顧一切地翻墻逃走了。后來聽人講才知道,那天晚上,是李老四值班看牛,生產隊的牛被人偷走了一頭。村里老百姓都說,那不是女鬼,是食牛怪。不信你們可以下去暗訪一下。”說到緊要處,張大勇的聲音還有些驚恐。

  “證人,你當時和王愛紅,張小勇一起進牛舍休息之前是否將那南大門鎖了?”萬子湘向證人發問道。

  “鎖了,絕對鎖了,因為里邊有那么多頭牛,如果不上鎖的話,有了閃失,我們是擔待不起的。”張大勇回答。

  “請控辯雙方說一下對證人證言是什么意見?”呂潔按程序發問道。

  “這不是作證,莊嚴的人民法庭之上,豈容證人編講鬼故事,這簡直是胡來嘛!即便是胡說八道,但證人在最后回答我們提問的時候也強調大門是被他鎖上的。”萬子湘怒道。

  “證人所言屬實,證人所言并非一人所見,王愛紅,張小勇都看見了。庭前,我們對未出庭證人張小勇作了核實。有調查筆錄一份可以輔證。王愛紅因與張大勇有離婚糾紛,所以不接受我們的核實。”阿蠻回道。

  “請證人簽名后退庭,請辯方出示調查筆錄。”審判長說。

  阿蠻將張小勇的調查筆錄交給了審判長。審判長呂潔接過調查筆錄,讓法警轉交給公訴人質證。

  公訴人萬子湘接過法警手中的材料,翻閱了五六分鐘:“談點題外話,我想提醒李律師一句,我們都是馬克思主義的無神論者,我們要注意我們的思想、觀點和方法。這樣的事你也相信?這樣的證據你也拿得出手?”女檢察官把手中的材料交還給了法警。

  “請公訴人直接表明質證意見!”審判長提醒道。

  “胡說八道,不足為憑。”萬子湘答道。

  “辯方律師有什么補充意見?”呂潔繼續問道。

  “我想解釋的是,公訴人說得對,我們都是無神論者。但證人所言均是真實的,都是證人親眼見到的事實。而且證人所言與再審申請人李老四在公安機關的供述完全一致。現有證據不能排除有人裝神弄鬼去偷牛這種可能。所以我們認為現有證據不能充分有效的證明申請人李老四有盜竊行為。”阿蠻補充道。

  “申請人當時是否用鑰匙打開過門鎖?”呂潔問道。

  “沒有,我當時摸一下那個門鎖,感覺好像沒有上鎖。我當時還心想這是哪個粗心大意的人,怎么沒鎖就離開了呢?”李老四回答。

  “鑒于本案雙方爭議較大,證人證言之真偽難以在庭上作出判斷,當庭判決難度較大,待合議庭合議后擇日宣判。閉庭!”審判長呂潔敲響了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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