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說 > 請個律師打官司 > 第二百六十六章明明住院與馬錢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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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濱江省人民醫院骨科病房。

  明明面色蠟黃,昏睡在病床上。右手纏著紗布,前額上敷著一塊用來退燒的濕毛巾。

  李大忠和阿蠻站在病床旁邊。病床前的椅子上坐著一位穿白大褂的老醫生。

  “由于經過市縣兩家醫院轉診,沒能及時趕到我院就診,斷指已經感染,我們雖然盡了最大的努力,但能否再植成功,現在還不好說啊。關鍵是孩子現在一度的高燒,昏迷,是不是僅僅是感染造成的,我們也還不能確定。”老醫生語氣緩慢的說道。

  “孫叔,我母親告訴我,您是這家醫院外科的一把手。您和她又是很好的朋友。我這孫女明明,可全靠您老人家了。”李大忠帶著哭腔說。

  “關鍵是這孩子高燒不退,另外止血困難太大。我們現在面臨的不僅僅是一個斷指再植的問題,我們現在懷疑孩子有其他的問題,正在進一步檢查中。你說林大姐啊,她就和我的親姐姐一樣。什么事情她都交代過),你就放心吧。我早年的學醫可都是靠林大姐夫婦的幫助。我能有今天也都是——”孫主任似乎發現自己說得有些多了,趕忙打住了話頭。

  “阿蠻吶,這是你孫成春爺爺,你給他磕個頭。感謝你孫爺爺這幾天為明明吃苦受累了。”李大忠向阿蠻道。

  阿蠻趕忙跪倒在地,要向孫成春磕頭。孫成春急忙將他拉起來:“不用這樣,不用這樣。都是一家人嘛。行那么大的禮干什么?你祖母的身體還好吧?孩子。”

  “孫爺爺,我奶奶好的很吶,七八十歲的人了,身體還硬朗著呢。明明給您老添麻煩了。”阿蠻道。

  “阿蠻,醫療費交了嗎?可不要叫你孫叔為難吶。”李大忠小心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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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忠,這件事你就不用操心了,阿蠻已經向我院預交了十四萬元的醫療費,現在足夠使用。只要你這孫女沒有其他的毛病,這筆錢還是夠用的。目前就是擔心明明有其他的問題,若真有,你們恐怕得再籌錢。”孫成春點了點頭說。

  “聽說你和阿花離婚,把所有的錢和那套房子都給了阿花。你這是哪來的錢吶?”李大忠在旁邊略感驚異地問。

  “巧兒上次起訴要我付徐虎的撫養費。法院判了十四萬元。周旺旺是個講義氣的人,他不想要我付出這十四萬元,又怕巧兒真的會向我要這十四萬,就先送給我十四萬元。現在沒辦法,我只好先用這筆錢頂上了,以后再賺錢還他吧!”阿蠻只好跟李大忠說了實話。

  “唉,旺旺和你那小姨奶也都不是外人,巧兒這丫頭不知怎么的最近鬼迷心竅。先用這筆錢頂上,以后我們可得把這錢人家。旺旺可比你那個媳婦強多了。我已經給她打了五次電話了,她連來看都不看明明一眼,她還說明明既然判給了你,她就一分錢都不會出的。她還說不就是斷了根手指嗎?能花多少錢吶!總之這女人現在是一分錢都不出。真是氣死我了!”李大忠憤怒的說。

  過了二00二年的清明節,天氣漸漸的轉暖了起來。

  二00二年四月八日上午九時,由孫兵擔任審判長的合議庭繼續開庭審理馬大華、錢眼開涉嫌詐騙一案。

  錢眼開耷拉著腦袋,失去了往日的威風。

  ……

  “錢眼開,你對公訴機關指控你犯詐騙罪,什么意見?”孫兵發問道。

  “我不存在犯罪的事實,你們僅憑一個罪犯的說法來為我一個律師定罪,難道不覺得可笑嗎?我是一個律師,能去唆使當事人犯罪嗎?”錢眼開語氣有些頹唐,他說完這句話便更加低下了頭。那胖胖的腦袋比平時似乎也小了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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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馬大華帶到法庭,與錢眼開對質!”審判長下達了法庭命令。

  法警立刻將馬大華帶進了法庭。

  “馬大華,你將錢眼開如何教唆你實施犯罪的經過談一下。”公訴人余松平厲聲問道。

  馬大華哆哆嗦嗦的把錢眼開如何告訴他犯罪的方法,如何指使他犯罪,甚至在犯罪中所得提成的相關情況講了一遍。

  “被告人錢眼開,你對剛才馬大華的陳述是什么意見?”審判長孫兵問道。

  “純屬無中生有,胡說八道。平白無故誣我清白!”錢眼開抬起頭來,瞪了馬大華一眼,說道。

  “錢眼開,聽你剛才說的話,那個叫馬大華的,他和你有什么仇嗎?他如果和你有什么仇,為什么又要聘請你作為他的辯護律師呢?”那個充滿疑問的政治教師,此時似乎對錢眼開又感興趣了。

  “這,這——”錢眼開嘟了個嘴,一時竟沒想起來說什么應對。

  “這什么?抓緊回答人民陪審員的提問。”公訴人余松平似乎感到了一些不滿,他催促道。

  “他嫌我沒有給他認真辯護,對我有意見,有仇。”錢眼開想了半天,似乎找到了一個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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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你胡說,你還是我的親戚,你怎么能如此胡說呢?錢眼開。法官同志,我絕對沒有撒謊。我說的可都是實話呀。”馬大華急道。

  ……

  “合議庭剛才休庭研究了一下,我們充分考慮了控辯雙方的意見。本院認為指控錢眼開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換句話說就是僅有馬大華的指認,但沒有其他證據予以證實。但指控馬大華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考慮到被告人馬大華已經賠償了各位被害人的損失,且取得了各位被害人的諒解,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馬大華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二,宣告被告人錢眼開無罪。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本判決送達之日起十日內,上訴于云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閉庭!”審判長孫兵敲響了法槌。

  站籠里的馬大華聽到宣判立即嚎啕大哭。

  馬翠芝禁不住也跟著哭了起來,她從旁聽席上走到站籠邊,握著馬達華的手,淚眼婆娑的說:“大華,你認真改造吧,我在家等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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