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說 > 隨身帶著個相玉師 > 第713章 不如便宜那小子?
  第二天太陽又照常升起。

  不過對林大恩父子來說,在他們心里,卻感覺這一天極其的陰霾,之所以如此,當然是因為維恩今天必須正式談分拆了。

  這確實是一件讓他們感覺無可奈何的事情,因為不管他們怎么跟林琳說好話,林琳都執意不肯給他們一絲緩和的機會,執意要分拆。

  那就分吧!

  說起來,林大恩也絕對算得上是一個梟雄,在意識到事情已無可挽回的情況下,他也具備自斷一臂的勇氣,于是干脆約了林琳兄妹和鄭西南干脆一早就來談公司的具體分拆事宜。

  既然避免不了被分拆,那他就懶得拖了,決定來個速戰速決。

  站在他的角度來說,這當然是很有必要的,因為只有快速將維恩分拆掉之后,他跟林威龍才能重整旗鼓,重新把他們所擅長的原石銷售業務這一塊給做起來。

  一大早,幾位股東代表就重聚到了林威龍辦公室里,一起來協商維恩的分拆事宜。

  這種事關股東們切身利益的事情其實并不好談,所牽扯到的方方面面實在是有點多,任何一項,都可能要反復拉扯很久才能達成一致。

  只不過思路是明確的。

  既然公司的主要業務是原石跟成品兩大塊,那就將公司一分為二,成品部分歸林琳一家,原石部分歸林大恩父子加林家老三,鄭西南則是直接退股,然后公司資產清算后,該補的補,該退的退。

  那么重點就是公司的資產清算。

  資產自然是牽涉到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兩大塊。

  有形資產這一塊倒是挺清晰的,因為之前維恩一直是林琳在管,而林琳在管理維恩時,又是出了名的負責任,不管是公司賬目和資產登記都一清二楚,現在要拆分,只需對資產按清單重新計價即可,不會是一筆糊涂賬。

  無形資產這一塊就有點難扯了。

  公司只有一家,但卻得一分為二,那誰來繼承原來的公司,原有公司的無形資產又如何計價?

  其實在翡翠行業,因為黃金有價玉無價的緣故,經營翡翠玉石珠寶的商家是很難像其它類型的珠寶公司那樣形成品牌效應的,因此無形資產方面的價值其實并不大。

  可就算再小,也還是有一些的。

  比如說現有的公司名稱和經營權誰來繼承。

  林大恩父子跟林琳兄妹先扯的就是這個問題。

  “阿琳,既然你早已有了分拆的打算,那現有的公司就讓給二叔吧,你再出去另外注冊一家好了。”

  林大恩先提起了要求。

  林琳卻毫不客氣地說道:“二叔,那可不行,維恩是從我爸和你的名字中各取一字來注冊的,既然是分拆,那就干脆把公司注銷,我們各自去注冊各自的公司。”

  這可是讓林大恩有些懊惱了,他原本想著,公司的無形資產原本是不怎么值錢的,重新注冊公司影響也不大,只不過是麻煩一點而已,因此他以二叔的身份提這一小小的要求,林琳理應給他個面子才對,誰知林琳在一開始就擺出了一副寸步不讓的姿態。

  這是要橋歸橋路歸路的節奏?

  既然如此,那接下來就別怪我不客氣了!

  “那行吧。”

  他假裝大度地答應了下來。

  接下來討論的是客戶資源。

  這也是公司資產里較具價值的一部分,有了老客戶的存在,那就算是重新注冊公司,也用不著從零起步。

  只不過這一塊卻沒啥可爭的,既然林琳這邊今后的主打方向是成品,林大恩這邊只做他熟悉的原石,那公司的現有客戶也可以按這個來分,誰也不吃虧。

  因此,這一部分在鄭西南的主持之下,雙方很快就達成了協議。

  真正的重頭戲來了。

  那就是有形資產的瓜分。

  從維恩的情況來說,有形資產主要包括兩大塊,一是公司經營的場地、設備之類的,二則是公司的存貨。

  場地這一塊原則上挺好分,理論上這邊歸林大恩,玉器城那邊歸林琳。

  但有一個問題。

  公司的倉庫和加工廠怎么分?

  要知道,不管是公司的原石還是成品,亦或是成品的原材料,都是存在這邊的倉庫,既然分家了,總不能兩家再繼續共用一個倉庫吧?

  這個問題倒不算大,大不了林琳再去外面另外租一個地方當倉庫就能解決。

  可問題是,加工廠歸誰?

  要知道,加工廠可是為成品那一塊服務的,站在林大恩的角度來說,既然他今后不打算做成品,那加工廠他肯定不想要。

  那就只能分給林琳。

  可問題是,林琳接手加工廠之后,還繼續把加工廠設在這邊?

  因為林琳之前寸步不讓的緣故,這下林大恩可不樂意了,他板著個臉說道:“阿琳,加工廠你恐怕得另外找地方安置了,繼續在這邊的話,我可不同意。”

  這下可是為難到林琳了。

  要知道,加工廠可是有著不少的重型設備,真要把它們拆下來再搬走另外找地方安裝的話,可不是一般的麻煩,麻煩程度比新建一個加工廠有過之而無不及。

  因此,假如加工廠必須得搬的話,她寧愿不要,只帶人走。

  可她不要的話,林大恩能同意嗎?

  顯然不能。

  那咋辦?

  要不便宜魏陽那小子,干脆把加工廠折價賣給他得了?

  她心里頓時冒充一個這樣的念頭。

  因為跟魏陽暗中通過氣的緣故,她也很清楚,現在的林大恩很想拉魏陽去緬甸合作開礦,因此,假如把加工廠折價賣給魏陽的話,她不信林大恩敢刁難魏陽,也說讓他搬走。

  而從她的角度來說,假如是魏陽接手加工廠的話,那她都沒必要另外找地方建加工廠了,以后直接來這里加工不就得了?

  大不了給工費!

  就這么辦。

  便宜那小子。

  她打定了主意。

  于是她說道:“加工廠的事暫時擱置吧,留到最后再討論。”

  “行吧。”

  林大恩也勉強答應道。

  真正的重頭戲來了。

  那就是公司存貨的瓜分。

  這才是公司現有資產里最值錢的一塊。

  但也是爭議最大的一塊。

  要知道,公司的存貨主要分為兩大部分,一是原石,二是成品及成品原料。

  原石這一塊倒好辦,畢竟公司現有的原石存貨,都是由林琳家跟林大恩供應的,所有權并不屬于維恩,因此一分拆,只需各自的貨歸各自即可,沒有啥爭議可言。

  有爭議的是成品存貨,以及成品原料存貨,也就是公司花錢買下來的手鐲料。

  這一部分,既然林大恩不打算繼續經營成品,那理論上就得由林琳來接收。

  可問題是,這部分的價格該如何來計算?

  總不能幾年前存下的料子,也按成本價賣給林琳吧?

  這個林大恩可不同意。

  因為林琳之前寸步不讓的緣故,林大恩更是不可能在這極具價值的關鍵點上便宜林琳,于是很快,雙方就在這一點上爭得面紅耳赤,一連幾個建議都被對方否決。

  眼看這家一時不會分不清了,急于重新把原石這一塊給做起來的林大恩也忍不住冒出一個念頭……

  不如便宜魏陽那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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