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說 > 新婚夜!植物人老公突然睜眼親了我 > 第137章 比姑姑還不靠譜的男人出現了!
  第二天,天亮了。

  蘇颯起身,看著睡在一邊的男人。

  蘇颯必須承認,江先生雖然很自戀,但確實有自戀的資本。

  他真的長了一張無可挑剔的臉。

  所以早上醒來,就能看到這么一張驚艷的臉,還真是一件賞心悅目的事情。

  蘇颯有早起的習慣,她剛要起身,就被男人給一把按了回去。

  “再陪我躺會兒好不好?”

  “不好,因為我怕。”

  “颯姐也有怕的事?”

  “當然,因為早上的男人太危險。”

  蘇颯瞟了一眼,看著男人的蓄勢待發,還是義無反顧地走開了。

  走晚了,她怕把持不住的不是只有江肆。

  還有她自己。

  大家都是飲食男女,都會沉迷于滾滾紅塵。

  ……

  蘇颯每天早上都會去小包子的書房轉一圈。

  小包子每天的學習任務還是很重的。

  除了繪畫,還有語文、數學、英語等科目。

  都有不同的家庭教師來教。

  現在倪歆不來江家了,蘇颯都是秘密教晴朗學畫畫。

  所以江老夫人眼見著無法請到那位“鄭小姐”,就特意從央美請到了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專門教晴朗。

  對此蘇颯也是認可的。

  雖然這個老教授的教學有些過于教條,無法充分發揮小包子的靈性天賦。

  但他的優點在于根基深厚。

  這對少年學畫同樣是重要的。

  因為再強的天賦,也需要根基的扎實。

  否則就是水中浮萍。

  今天是國文課,老師還沒來,蘇颯剛剛走到書房門外,就聽到里面有一個嬉皮笑臉的聲音。

  “朗哥,幫幫小弟吧!”

  “小弟能不能獲獎,都看朗哥你的指點了。”

  “我對這構圖的技巧還是差了點。”

  “哎呀,寫什么古文啊?朗哥,你看看我這個最新款的相機,我幫你寫古文,我小時候還是學習標兵,語文課代表呢。”

  “床前明月光,李白睡的香。”

  “窮則獨善其身,富則妻妾成群。”

  “書到用時方恨少,錢到月底不夠花。”

  “簾卷西風,人比黃瓜瘦。”

  “少小離家老大回,安能辨我是雌雄。”

  “美人卷珠簾,網友見光死。”

  “太陽天空照,我要炸學校。”

  ……

  蘇颯在外面聽懵逼了。

  這是什么情況?

  誰在里面誤人子弟!

  這都教得什么亂七八糟的!

  就這水平還有臉說是學習標兵?

  學的什么?

  《母豬的產后護理》么。

  蘇颯推門而入,就看到一個20出頭的青年,正在圍著小包子轉圈的。

  他是一個長得很好看的男人。

  但任何人第一眼看到他,都絕對不會想到英俊、帥氣這樣的詞語。

  能想到的只有逗比。

  因為他長得很喜感。

  眼睛很大,兩個大酒窩。

  所以說話總是帶著笑。

  頭發是自來卷。

  穿著一件滿是兜的綠色馬甲,脖子上掛了一個大號的,帶著長鏡頭的單反相機。

  小包子根本就懶得搭理他,還在一筆一劃的寫古文呢。

  逗比男子見小包子如此高冷,急得抓耳撓腮。

  “朗哥,幫幫小弟吧,別寫了……你寫的不對,清水出芙蓉的下一句是亂世出英雄。”

  “西塞山前白鷺飛?哎呀,這句詩有些難度,我想一想啊,古詩講究對仗和押韻。西對東,山對河,動物對動物!有了!下一句是東村河邊烏龜爬!哈哈,我真有才華,不去寫書真是文化界的損失。”

  “天若有情天亦老下一句怎么會是人間正道是滄桑?明明是人若有情死的早。這是提醒男人不要戀愛的。晴朗啊,你和我一樣帥,但要記住提放女人,女人都是老虎,只有傻子才戀愛。男人自由自在的不香么?”

  “想當年,金戈鐵馬,下一句看今朝,死纏爛打。沒錯了,女人就是這么麻煩的,死纏爛打。特別是那些當媽的,在逼你相親的時候更恐怖!哎呀,想想就不寒而栗。”

  “《望廬山瀑布》?這首詩我會。日照茅房生紫煙,近看有人往里鉆,飛流直下三千尺,一摸身上沒有紙。”

  “哎呀,我真有才華!越來越佩服自己了!其實我小時候也是一個詩人呢,我最得意的一首詩當年刻在了課桌上,被同學們競相背誦呢。”

  “我給你朗誦一下啊,本市自古無流氓,正人君子排成行,偶爾幾起非禮案,作案都是女流氓!”

  “哈哈哈哈!是不是好詩?當初我退出文壇,很多人都是反對的。”

  “朗哥啊,你怎么不笑啊?怎么像是看白癡一樣看著我?”

  蘇颯實在是忍不住了。

  “李云歌,我只知道你尿床尿到了八歲,坐哪哪濕!”

  逗比男子這才發現了蘇颯的存在。

  他一愣:“我尿床的事情你怎么知道?”

  沒錯了,這果然就是姑姑的寶貝兒子,江肆的親表弟,著名逗比李云歌!

  也就這樣奇葩的姑姑才能生出這么一個不著調的兒子!

  ……

  李云歌,是江鳳榮與李牧羊的獨子。

  可以說是含著金湯匙出生的。

  但他和很多富家子弟不一樣。

  他毫無架子,平易近人,到哪都一團和氣。

  就是和胡同口修自行車的老頭都能稱兄道弟。

  因為他想學修自行車。

  李云歌的愛好很廣泛。

  不過在外人看來,都是不務正業。

  但他最喜歡的還是攝影。

  他不去家里的公司,不去家里的酒店,也不去他擔任最大股東的娛樂公司上班。

  天天搗鼓照相機。

  可能有人誤會了,以為李云歌像是很多富家公子一樣,打著攝影的名義泡妞獵艷。

  李云歌不是。

  他從不拍女人。

  甚至幾乎都不拍人。

  他就喜歡拍風景和動物。

  比如蘇颯就聽姑姑說過這么一件事。

  有一年,李云歌跑到了非洲,想拍獅群。

  他藏在了一棵大樹上,搭建了一個樹屋,在上面足足待了17天,終于拍到了心儀的照片,可以投稿到《國家地理雜志》。

  但當已經如同野人一樣的李云歌要回來的時候。

  卻遭到了一只母猩猩的死纏爛打。

  那只母猩猩看上李云歌了!

  它要把李云歌留在非洲,和它成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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