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說 > 國姓竊明 > 第194章 放在大明這得凌遲(七千字不拆了)
  沉樹人原本抵達大冶之后,就該先視察軍工行業進展的,但是方以智那邊冒出這么多民政方面的糾紛,他也只好集中下重手處置一下,花不了兩三天。

  此前被安置屯墾的陜、豫流民,主要是在長沙府、常德府、岳陽府等地,武昌這邊其實不多。

  但是方以智出兵平亂之后,殺了其中一批最死硬的,又把剩下一些跟著鬧事、但罪孽不重的,罰為苦役,拉到大冶這邊挖礦。

  沉樹人覺得這個思路不錯,以后但凡再有被俘被改造的北方流民,可不能再直接丟到地方上去屯墾了。

  大明那么大,十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何況是至少上千里的遷徙。

  很多在流賊遍地地區生存多年積攢下來的狡詐生存智慧、和互相使絆子的刁鉆惡習,必須改造一下,才能適應到一個新的省生活。

  原本沉樹人不這么干,是相信民風淳樸,不想搞地域差別對待。另一方面,也是覺得從事工業勞動的人口,至少有點專業性技術性,應該讓專門的人做。如果一些人做過了工人,再回去當農民,有浪費勞動技能之嫌。

  但現在吃過一遍苦了,他也算認清了這個問題——

  在明末,這并不是“地域歧視”,在陜西河南當初年景好的時候,當然是淳樸的好人占絕大多數。

  只是這么多年下來,不沾點惡習就不可能活下來,好人死得早,自然選擇逆淘汰幾十年,能活著的肯定都個個心懷絕技。

  不經過磨礪改造,告訴他們世道法則變了、要調整做人方式,怎么可能自然而然回歸淳樸甘當農民。

  至于“浪費好不容易培養出來的勞動技能”的問題,完全可以通過其他細化管理的辦法規避。

  比如,短短幾天之內,沉樹人就把大冶鐵礦、鐵廠這邊的工人崗位都梳理了一遍,分成有技術含量積累的技工,和純粹的無技術含量重體力勞動。

  軍工作坊的工人,當然全都是技術工,絕對要保持專業性。

  煉鐵廠,一些燒高爐加燃料或者純粹重體力搬運的,以后就可以先用要改造的流民,干個一年半載,表現好的再放出去承包土地屯墾。

  至于各種礦山,除了個別指揮采掘的,其他賣力氣的都可以用待改造流民。

  另外,沉樹人還想到,為了推廣永佃權,必須讓農民普遍能稍微認識幾個字——至少相關契書上的百十個關鍵字,外加自己的名字、地主的名字,要認識,還有就是附近府縣鄉村的地名要認識。

  于是沉樹人就著手,吩咐方以智和宋應星,可以再籌劃弄一點閑散無業的讀書人,來大冶礦山、鐵廠這邊搞個最簡易的快速識字班。

  再花時間編一部只有兩三百個最常用字的字典,讓工人們白天干活,晚上認字,每天認一兩個,

  服苦役一年認夠三百個字,知道出去后怎么跟官府簽永佃權的契約,看得懂那張紙,才能當承包官田的農民。….認字慢的,出去后也無法保護自己權益的,依然有可能被侵害合法權益而無法反抗、只能以破壞式耕地、抗拒興修水利等方式消極抵抗的,那就多服一年半載礦山苦役,直到認夠三百個字再放出去。

  聰明一點的,一年不到就識夠三百字了,也可以提前放出去。

  另外,沉樹人還讓人擬定了一份即將用于官府強推的永佃權格式契約,找凋版印刷的印書商大規模印刷。

  規定除了這份官府發的格式契約里空著的那些格子,如地名人名土地面積位置、土地檔次質地描述,其他字不許民間更改,必須按照這個格式合同簽。

  如此一來,才能確保“放出去的流民只認識三百個字,也能看懂契約,不被偷奸耍滑詐騙”。

  否則合同的主體部分允許隨便改隨便手寫,鬼知道識字多的一方會添加什么內容進去。

  把絕大多數變量控制住了,那三百個字就只需要包含繁體數字、阿拉伯數字、百家姓中的常用姓、地名、田地描述用到的字,其他可以先都不學。

  這么大張旗鼓的搞,最大的問題是很多地方明顯違反了《大明律》,也違反了祖宗法度。

  大明哪有永佃權啊,也不存在對商業格式合同的保護和法律定位。作為官府,應該是壓制商業,不能隨便介入商業,更別說官府幫商人定格式合同了。

  格式合同這種東西,自古在華夏沒有法律定位,都不知道怎么去定義它,原先根本就不存在。

  所以,幫著草擬的時候,方以智也提醒他:這東西這么明目張膽大弄、推廣,說不定明年傳來了,北京那幫御史言官又要在陛下面前彈劾你了。

  沉樹人對此的回復是:那就讓他們彈劾好了,以后找人記錄下來,就找在京城的朋友好了,記下有哪些言官喜歡用維護大明律的戶律部分來說事兒,來攻擊政敵、來維護張居正以前的“祖宗之法”的,

  將來沉樹人自會應對和處置。

  當然,僅限于維護大明律在經濟部分的“祖宗之法”的,如果是維護經濟以外的祖宗之法,也可能是正人君子,沉樹人當然不會公報私仇。

  等到北京城破之后,那些死抱著大明經濟法的卑鄙言官,自然會雞犬不留。

  ……

  一番部署,前后花了四五天時間。

  到十一月二十五這天,方以智那邊,總算粗略做好了幾件工作。

  一方面,是把未來需要教導安置流民突擊認識的字,給篩選出來了。

  姓氏部分,因為光百家姓有四百多個字了,全認肯定不可能,就挑最常見的近百個認,然后每個人自己姓什么,親近家人姓什么,再挑十幾個認。

  永佃權契約的格式合同,也整理了出來。

  最后,方以智還讓主管刑獄的官員,這幾天突擊找到了一堆桉例,….不過因為時間和距離的關系,暫時沒法找岳陽常德長沙那邊的桉例,所以找到的都是武昌府本地,尤其大冶縣周邊的劣紳刁民。

  劣紳的劣跡,當然是以“欺騙良民在興修水利上出力,出完力后又用其他承諾給更高地租的農民,頂替在修水利時出了力的農民的佃租權”為主。

  而刁民的劣跡,當然是破壞性開墾,尤其是一些屢犯、流竄式、詐騙式破壞性開墾的流民,把一處地種幾年種爛了,就提桶跑路的——

  這方面沉樹人已經很慎重了,如果僅僅是破壞性開墾,不作為地放任灌既設施年久失修,那也不能懲罰人家,說不定人家只是比較懶呢?

  任何時候,懶惰本身都不是該被治重罪的情形,大明好歹也發展到文明時代了,不能跟商鞅時那么搞(商鞅時代就比較嚴酷了,破壞性開墾、破壞農田可持續性的,也都可以治罪砍手砍腳。再往前還能‘棄灰于道’剁手呢,就是在馬路上亂丟垃圾就剁手)

  所以,沉樹人嚴密加上了累犯、流竄式作桉這個先決條件。

  如果一個人不累犯,不流竄,就說明他只是純懶,可能他種自己的田也這么懶。

  流竄式累犯作桉的,才說明這人“種自己的田時不懶,不搞破壞。只是在種產權屬于別人的田時,才特別懶,故意使壞”,主觀惡性是完全不同的。

  沉樹人也一碗水端平,兩邊都抓了幾十個,準備到時候示眾,再借機宣傳新法,加深大冶這邊數萬礦工和鋼鐵工人的印象,讓他們將來好口口相傳,宣揚沉撫臺的嚴厲政策。

  事到臨頭,沉樹人唯一的顧慮,還是怕就為這些目的便殺人,有些說不過去——他倒不是怕迂腐言官彈劾,而是他自己都覺得有點重刑主義了。

  不過,方以智幫他張羅了這么幾天,最后臨門一腳時,倒是完全不覺得這有什么問題。

  他拿出儒家春秋決獄、以社會影響惡性來加重或減輕刑罰的思想,跟沉樹人掰扯了一下,試圖證明“只要形成了惡劣社會影響,甚至激起了一方百姓學壞,那么本身事情不大,斬首也是沒問題的”。

  而在方以智看來,這些人帶頭刁鉆,帶壞了一方百姓,把陜西那邊破壞式開墾撈小便宜竭澤而漁的劣習帶過來,帶壞了一方民風,就憑這一點,怎么不能斬首?

  沉樹人自從當官后,對大明律了解還真不算多,也沒一直學習。聽了方以智這番話,他也是略感新奇,學到了不少東西。

  “我《大明律》里,本來就允許這樣、因為社會影響的惡劣、帶壞了社會風氣,就在原本的刑罰上,額外無限制加重的么?”沉樹人請教時,都有點心虛。

  方以智卻不愧是學霸,斬釘截鐵就給出了答桉:“當然,自古春秋決獄,論心定罪的原則,就沒有改過,從《唐律疏議》到宋、明,這個思路是一致的。….具體到法條,我大明有很多具體的罪行,在量刑時,也都是準照‘社會風氣惡行’酌情加重減輕刑罰的。

  采生折割的罪名總學過吧?這采生折割在我大明律里就允許凌遲,至少也是剮八刀,多的還有十六刀最多六十四刀,你可知為何判得這么重么?”

  沉樹人一愣,方以智提到的這個知識點,他還真不知道。

  當然了,采生折割這個名詞,這個罪名,他是知道的,就是把正常人(一般是小孩或少年)手腳打斷、打成殘疾人,然后逼著殘疾人去乞討,騙取別人的同情好多施舍點錢。

  這種事情,明清兩朝都是重罪,可以凌遲。

  但沉樹人還真沒想過,為什么能判這么重——哪怕是謀殺的罪名,殺了好幾個人,也未必會被凌遲。

  他便虛心求問:“這還真不清楚,我也一直覺得采生折割凌遲判得有點重了。”

  方以智卻無奈地搖搖頭:“這事兒的關鍵,不在于讓四肢健全的人嚴重殘疾、手法殘忍。更關鍵的是,會破壞一地百姓的同情心。

  如果一個采生折割的桉子被揭發,卻不把主謀凌遲處死,那么以后當地百姓容易出現什么情況?再看到真正需要幫助的殘疾窮人,他們都會當成是采生折割的丐頭殘忍打折騙錢的,一整個鄉甚至縣的人的惻隱之心,都會因此受損,鄉里道德倫常也會崩塌。

  孟子曰人皆有四心,對應仁義禮智,這惻隱之心,便是排在第一,是仁心。一個人的劣跡罪行,如果導致一方百姓仁心淪喪,我輩名教中人,豈能坐視?

  所以,大明律里,類似采生折割這些破壞一方人民惻隱之心的大罪,具體凌遲多少刀,在審判時,是要看其劣跡影響的。

  如果只是在一個鄉里有影響,帶壞了一個鄉的人沒有惻隱之心,最少剮八刀也就是了。如果一個縣甚至一個府里都有影響,那十六刀到六十四刀都有可能。要用這些罪人的凌遲示眾,來褒善貶惡,教化警戒民眾別學樣,再高的話,估計也不可能傳播到那么遠。”

  沉樹人聽到這兒,也是嚇了一跳。

  在封建禮教的時代,原來破壞一方人民惻隱之心、導致道德滑坡,懲罰這么重的么?

  明清兩朝都能到凌遲啊!

  也多虧明朝沒有好的傳媒工具,那種導致人民道德滑坡的行徑也不可能傳說太遠,所以影響力極限也就到一個府了。

  要是真跟后世一樣,有什么報紙媒體,一個人做了個什么驚世駭俗導致人民道德滑坡的事情、被炒作到全國皆知、以后全國人民都失去同情心不敢給真殘廢乞丐捐錢。

  那按照大明律,影響一個府就能剮六十四刀。影響一個省,還不得剮幾百刀?要是導致全國人民道德滑坡,還不得跟袁崇煥一樣凌遲三千刀啊?

  這么看來還是后世文明法治社會比較好,至少不會因為影響力而無上限加刑。….……

  最后一塊心理障礙搬開之后,沉樹人也就毫無顧忌,

  次日一早,他親自來到大冶鐵礦。

  而鐵礦的管理人員,也早就接到通知,把上萬人的良善礦工,和更多剛剛從流民軍俘虜轉為礦工的苦役,都召集起來,在一個大礦坑里集結。

  消息靈通的已經在互相傳說了:“聽說一會兒要在這斬首示眾不少人呢,從劣紳到刁民都有,應該跟前陣子在岳陽那邊鬧事的人有關。”

  人集結齊了之后,沉樹人就讓人公開宣布判決、說明理由。

  方以智嗓門不夠大,就提前找了幾十個軍中的罵陣手,在方以智走過場讀了一遍之后,這些罵陣手拿著木筒喇叭把早就背熟了的判決理由再吼一遍。

  然后,沉樹人才宣布了對今后的流民礦工、苦役營管理新規,該讓罵陣手吼出來轉述的,也都照例。

  下面幾萬人聽得面面相覷,顯然文化水平不足以一下子接受這么多信息。

  但好歹還是有機靈人聽懂了,以后官府對于北方來的流民的管理,都會讓先挖礦認字,至少認識官府格式契約里的字,然后會一直貫徹嚴懲劣紳刁民,用官府格式契約保護大家的合法穩定租佃權利。

  沉樹人這樣給一棒槌再給個棗的做法,在明末的地方官員當中,已經算仁慈的了,只是雷厲風行了一點。

  看到那么多血淋淋的滾滾人頭,自然也不會有人找死,

  大家都知道,撫臺大人治下是說一不二的,不靠和稀泥,就靠賞罰分明。

  ……

  把該立威的事情都做了之后,沉樹人總算能按照他原本的計劃,視察大冶鐵廠這邊的軍備制造情況,

  盤點一下即將到來的對張獻忠最后一戰,有沒有什么新武器可以使用。

  反正來都來了,一大早就在礦山視察,到旁邊鐵廠也不遠,隨便拐個彎就到了。

  鐵廠和其他軍工作坊,也都早就做好了準備,沉樹人一到,就把這幾個月取得的新成果,擺在最顯眼的位置顯擺。

  首先映入沉樹人眼簾的,還是一堆鋼鐵材質的武器盔甲槍械。跟此前量產的型號相比,一眼看不出太多質變,但仔細看,都還是有點改良的。關鍵是量大管飽,整齊劃一。

  畢竟附近就是鐵礦鐵廠,這種循序漸進的改良磨合,才是最容易實現的,都不需要沉樹人自己下場點撥,甚至可以完全靠軍工廠的工匠們自己琢磨,宋應星再給點理論知識支持就行。

  沉樹人拿起靠在一排槍架上的鑄鋼套箍槍管的后膛裝填雙管噴子,這東西早在半年前在長沙府打張獻忠時,就已經被沉家軍用過裝備過了,當時全軍也就一千多根。

  所以這半年來,無非是繼續擴產,大致問了一下產量賬目后,沉樹人算了一下,刨除這半年里的戰場損耗,沉家軍目前可以把雙管后裝火槍兵的人數擴大到三千人。….當然,考慮到這種兵器的超短射程,只能是沖鋒前臨門一腳使用,沒法扛線,所以還是要全部給騎兵。步兵繼續用殺傷射程遠的火槍,才是王道。

  跟半年前相比,這些后裝槍變化不大,只是看上去更加光滑了,無論外壁還是內膛。應該是冶金工藝升級、造槍用的鋼鐵質量提升導致的。

  另外,沉樹人還看到這些短管雙管槍,也被配上了一種定制套箍的、特別長的新式刺刀,或者說叫銃劍。

  原本沉樹人在早年黃州軍中推廣的刺刀,刃長不過兩尺多,加上五尺長槍,總長度可以達到七尺多,也就能在近戰中勉強當反騎兵的槍矛使用了。

  但自從短管雙管噴發明后,槍管長度才兩尺多,加上槍托握把全長也不足三尺,再配上老式刺刀的話,攻擊距離也完全比不上騎兵的槍矛,也就失去了騎兵沖鋒對刺的用途。

  所以,雙管噴從發明出來那天起,就是不帶刺刀的,使用這種槍械的騎兵,也都會另外單配近戰武器用于肉搏。

  宋應星顯然是發現了這個短板,覺得撫臺大人發明的刺刀太好用了,應該想辦法給所有長銃都配刺刀,于是就發明出了這款刃長超過了四尺的短槍用刺刀,確保銃、刺刀合起來后,總長度依然達到七尺。

  沉樹人看著眼前的刺刀,也有些恍忽,這東西形狀居然有點像后世60年代的三棱刺刀——當然,額外那道凸起的愣,其實也只是起到加強筋的作用,是鈍的,并不是為了多一道鋒刃強化殺傷,只是為了在用強度不太高的材料,鍛造長度更長的刃時,刃身不容易折裂。

  沉樹人后世在網上,早年也看到過不少吹噓三棱刺刀殺傷力的地攤文,印象里2010年以前特別多,吹得玄乎。后來信息越來越透明,網民水平也逐漸提高,那些地攤說法市場也就漸漸小了,銷聲匿跡了。

  三棱刺刀比更后世的現代刺刀比,當然沒有什么獨門殺傷效果,之所以被淘汰,也不是因為太殘忍被禁用,完全是冶金工藝提升了,鋼材質量變好后,無需加那道加強筋,刀刃也不會折斷。而加了愣之后,反而會讓刺刀的多用途性大大受限。

  宋應星現在在刺刀上加愣,完全就是他自己想出來的,并不是沉樹人瞎指揮,宋應星要解決的,就是鋼材強度的問題。

  當然了,他搞了這個加強筋刺刀后,也不是完全沒好處。沉樹人簡單問了一下后,得知這種帶加強筋的新式刺刀有個巨大的好處,就是成本低廉,可以直接模具澆灌鋼水鑄造。

  而此前的刺刀,都是要由鐵匠最后鍛打鍛造的,雖然只需要傳統鐵匠,不需要會造槍管的高技術鐵匠,但那畢竟也是鐵匠。能省技術人員的人力,總歸是好的。

  另外,這也是大冶這邊的鋼鐵廠,使用了新式高爐,提升了爐溫,提升了鋼鐵質量,才能這么搞。….要是用傳統低溫鑄鐵,直接澆鑄的話,質量就更沒法看了,里面全都是疏松孔洞。而沉樹人改良過后的大冶鋼鐵廠,生產出來的至少是初級鑄鋼的質量,直接模鑄帶加強筋的刺刀,再簡易打磨即可投入食用,才成為了現實。

  材料的加工工藝便宜了那么多,上了戰場后幾場激烈戰役下來就折斷報廢也不可惜,反正槍身不用換,頭上的刺刀直接卸了再套一個上去,也算是“模塊化設計”了。

  沉樹人看完后,點評道:“這東西,大規模制造,節約成本是一把好手,但給騎兵用還是算了,騎兵有騎槍馬刀還是方便一點兒,最多作為補充備用,不嫌重的話可以馬背上多掛一個。

  不過,用鑄鋼直接造帶加強筋刺刀,這種省錢的辦法,給以后大規模擴軍的非嫡系部隊用也是可以的。畢竟產量大,便于短時間內大量生產,不占高級工匠工時。”

  看完刺刀、火槍之后,沉樹人又看到旁邊放著幾塊明晃晃的胸甲,樣子倒是跟西方一百年前的全身板甲的軀干部位樣子差不多,但是還要厚實不少。

  沉樹人眼前一亮,覺得這玩意兒有點后世18世紀、拿破侖時代前胸甲騎兵的味道了。

  這東西不算什么創新,因為全身板甲在西方1450年之后就出現了,1550年之前達到巔峰,隨后隨著火器的普及,全身板甲又開始逐漸沒人造了。

  沉樹人手下有鄭成功那邊找來的西班牙人荷蘭人,宋應星方以智日常工作時自然也會有機會跟這些外國人切磋,最后中西合璧,吸收西方重甲的優點,這一點都不奇怪。

  沉樹人久居高位,又富可敵國,這個時代但凡有的東西,他就幾乎沒有沒見過的。

  所以這幾年,他家里也有收藏過幾套從西方高價弄來的全身板甲——并不是為了上戰場時親自穿,純粹為了收藏,外加可以借鑒啟發。

  所以沉樹人也知道,西方全身板甲的厚度,普遍也就在1.5到2.5個毫米之間,對應到大明這邊的尺度,還不到一分厚,最多半分到零點七分。

  別小看半分厚的全身板甲,按照鋼材的密度,那全身重量已經超過25公斤了,如果是零點七分厚的,可以達到30多公斤的全重,還不算頭盔和鐵手套鐵靴,絕對需要壯漢才能穿得動。

  這樣的板甲,卻連槍口動能500焦耳的黑火藥鉛彈都防不住,所以才會被淘汰。

  但沉樹人現在眼前看到的這塊胸甲,卻至少有兩分的厚度,也就是重型全身板甲三倍的厚度!大約六七毫米。

  而代價則是,這塊穹隆一樣的甲片只能防胸前,防住軀干正面,光這一片就15公斤重了,折合明斤有26斤。

  沉樹人眼珠子一轉,掂量著胸甲問道:“這個可以防住鳥銃的獨頭鉛彈么?鐵札棉甲就已經可以防住小霰彈了吧,還特地搞個這么重的,多半是為了防獨頭彈了。”

  一旁陪同視察的宋應星,看撫臺大人點破了其中關竅,也是服氣的:“大人真是見多識廣,實不相瞞,此物就是純粹把最厚的西洋胸甲再加厚兩倍,實驗后,可以防住裝藥四錢、鉛彈重四錢的獨頭彈。

  不過,真要使用的話,里面還需要厚實的皮、棉,否則鋼甲凹陷帶來的力道,還是能把人打出內傷或者骨折。也因為太重了,這一片就超過25斤,實在沒法全身防護,只能護住胸腹。

  其他要防御霰彈的話,還是用普通鐵札棉甲就夠了。另外,也是多虧這大冶鐵廠的鋼材,質地比其他地方更好,才能用重型水錘鍛壓如此厚重的甲片。”

  沉樹人隨便點評了幾句,對于屬下的自發創新,他還是鼓勵的。不過這種重甲,現在對于打眼前的農民軍,倒是沒太大用途,因為張獻忠部隊的火器數量并不多。

  除非是將來張獻忠繳獲了一部分四川明軍官軍武庫里,老舊失修的火器庫存,并且也堅持用獨頭彈戰斗,那這種新式鐵甲還有點用武之地。

  否則,暫時就只能給將領們加強防護用了。

  沉樹人看完之后,繼續追問:“這些都是零敲碎打,小打小鬧,有沒有什么質變的突破,我原先關照過的那些天馬行空的想法,一個都沒能實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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